日本隱私權聲明
報告彙整。為符合日本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(APPI)第 32 條之資訊揭露要求,泰瑞達管理團隊將依據本隱私權政策及其他內部政策(如適用)獲知相關資訊。本隱私權政策第 10 節「通報機制與聯絡方式」所載之資訊,適用於日本境內之資料當事人,供其提出任何有關資料當事人權利的投訴或請求。
共同使用與跨境傳輸。泰瑞達(Teradyne)得基於本隱私權政策第 3 節及第 4 節所述之正當利益(視情況適用),在未取得資料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,於泰瑞達關聯企業內部共享個人資料。泰瑞達得基於本隱私權政策第 4 節「個人資料之類型及蒐集目的」所述之目的,共享該節所述之個人資料。
泰瑞達負責管理共享資料。針對將個人資料跨境傳輸至日本境外的第三方(如適用),將適用特定規則,例如針對本隱私權政策第 5 節所述的歐盟/歐洲經濟區國家,實際上係透過簽訂歐洲委員會的標準合約條款(「EU SCCs」)、 或簽訂共同資料控制者協議(「JDCAs」)或資料處理協議(「DPAs」),或透過徵得資料當事人的同意(如適用)來落實。